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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向群 | 价格鉴证工作沉钩(1)珍惜价格鉴证师

作者:杨向群 来源:转载:面向群众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8-09 17:19:02 点击量:

     文前说明:2023年5月20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分会邀请我到威海,以中国价格协会资深专家的身份,给价格鉴证评估人员授课。课上我说:价格鉴证师制度是原国家计委、国家人事部1999年共同建立的一项制度。价格鉴证师享受中级职称待遇,与一般执业资格不同,所以价格鉴证师“出身高贵”。价格鉴证师队伍是直接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原国家计委主管的队伍,所以价格鉴证师“血缘正统”。课后,众多学员要求我把价格鉴证师的前世今生讲清楚。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这里首先请大家看看2000年9月,我与时任原国家计委价格司副司长张化中同志的对话。该文刊登在由原国家计委价格认证中心主办的《全国价格事务工作通讯》2000年第十八期,题目为:《珍惜价格鉴证师的责任和声誉——访国家计委价格司副司长张化中》。为了还原历史原貌,我一字未改,原汁原味端给大家。
 

                                                                珍惜价格鉴证师的责任和声誉
                                                                                                                                               ——访国家计委价格司副司长张化中
                                                                                                     杨向群
     [编者按:国家计委最近公布了价格鉴证师的认定结果,全国有 3632 名价格鉴证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被认定为全国首批价格鉴证师。本刊编辑部就价格鉴证师产生的背景、过程和这次认定考试的情况等问题,专门采访了国家计委价格司负责这项工作的张化中副司长。]

   杨:张司长,您好。1996 年4月,在国家计委召开的全国首次价格事务工作会议上,您提出要规范价格评估人员的资格管理问题。在1997 年3月的全国价格事务所工作会议上,由您主持起草的《价格评估鉴定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提交给大会讨论。2000 年8月24日,国家计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公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从1996年4月提出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规范管理问题,到2000 年8月24 日国家计委办公厅公布了首批价格鉴证师名单,共经历了4年零4个月,可谓好事多磨。这件事情一直是在您直接主持下进行的。请您谈谈建立价格鉴证师的一些背景性情况。
   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价格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已居主导地位。在价格管理体制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价格评估、鉴定、认证(简称价格鉴证)等价格事务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已成为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重要内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政府价格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从1990年起,各级物价部门逐步设立了价格事务机构,并广泛开展价格评估、鉴定、认证和价格信息咨询等业务。包括:(1)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委托,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及的扣压、追缴、罚没物、纠纷财物等涉案物品价格的鉴证;(2)接受生产经营者和社会组织等委托,对各类商品与服务价格进行评估和认证;(3)为生产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定价决策服务等咨询;(4)协助政府做好有关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价格事务工作发展得很快,到 1996 年底,全国设立的价格事务机构已达2500 多个,从业人员达12000 多人,完成价格评估鉴定金额 368 亿元。这一期间,我委根据国家编委批准国家计委负责“管理、指导各类中介评估机构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的职能,在对国有资产、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 实行确认、备案制度,规范收费行为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机构价格签证活动的规范,制定下发了若干规范价格签证机构和价格鉴证行为的规章和办法。这些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经济鉴证类服务机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就物价系统的价格鉴证工作而言,按照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建立执业准入制度。因为这不仅是提高价格鉴证执业人员素质,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价格鉴证结果准确性、公证性的需要,也是有利于从法律制度上确立价格鉴证工作地位,促进价格鉴证正常秩序建立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地方物价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也呼吁国家计委要会同人事部,尽快将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范畴。鉴于这种情况,正如你前面所讲,我们在 96 年的价格事务工作会议上就开始酝酿这一问题,97 年的价格事务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建立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讨论稿。
 
    杨:1997 年10 月7日,国家计委以计价费[1997]1790 号文向国家人事部发出(国家计委关于申请建立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函》。1999年6月17日,人事部、国家计委以人发[1999] 66号文发出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也就是说从价格鉴证师制度的正式提出到建立,共享了近二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价格司的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家对此十分感激。
   张:准确地说,这项工作是在国家计委领导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价格司和华联事务所共同努力完成的。近几年来,为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我们与华联价格事务所的同志一起,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除了多次向人事部汇报情况外,我们还陪同人事部有关领导先后到天津、云南、河南、北京等地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争取人事部对价格鉴证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年正是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时期,大家并没因为机构改革而耽误这项工作。当然,这项工作的完成也离不开各地物价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天津、云南、河南、北京等省、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此,我们表示感谢。
 
    杨:张司长,国家计委办公厅近日发出文件,已经公布了全国首批价格鉴证师人员名单,首批公布的价格鉴证师有多少名?
    张:国家计委办公厅2000年8月24日以计办价格[2000]642号文发出《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公布了经考试认定的全国首批具有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人员名单,本次全国有3632 人获得价格鉴证师资格。

    杨:请您谈谈这次全国价格鉴证师认定考试的基本情况。
    张:参加这次价格鉴证师认定考试,全国报名人数为12556人,实考人数为10445人,参考率为83.19%。这次考试卷面分满分为 150分,全国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为 65.36分。其中90分以上的(卷面及格人数)1760人,约占报名人数的 14%,占实考人数的 17%。合格人数(合格标准为75 分)3632 名,约占报名人数28.92%,占实考人数的 34.77%。

    杨:这次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情况差别较大,平均分最高的82.14 分,最低的只有44.74分。被认定为价格鉴证师人数最多的省(区、市)有345 人,最少的只有3人,大家很关心这方面的情况。
    张: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条件、地域条件和受教育条件等情况不同,参加考试人员的数量和考试成绩也有较大差别。这次考试报名人数前三名的省份是:河南847 人、浙江 834 人、四川 834人。这次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前五名是:北京 82.14分、浙江 79.48分、福建 78.51分、上海77.44分、江苏74.22分。这次参加考试达到75 分合格标准的人数占实考人数比例的前五名是:北京 67.5%、浙江 60.63%、福建59.05%、上海 57.82%、山东 48.77%。就各地考试合格人数的绝对数看,合格人数的多少,除了与一个地区的平均考试成绩高低有关外,最主要还是由报名参考人数的多少决定的。如你前面列举的考试认定合格人数最多和最少的地区,前者的报名参考人数是587 名,后者的报名参考人数只有27名。
 
   杨:大家普遍反映这次认定考试的试题较难,我们从大家卷面的及格比例也能看出这个问题。请您谈谈有关试题方面的情况。
   张:这次试题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的。参加试题组织工作的包括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职称司、国家计委价格司、国家考试中心和国家计委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出题的专家主要是来自清华、北大、中央财大的学者、教授,也有长期从事价格鉴证业务并有较高理论造诣的专家。我们一共征集了500多道题,专家根据这次考试的特点和要求,精选配出了A、B两套试卷,经人事部、国家计委有关领导审定后,送国家考试中心。最后由国家考试中心抽出一套试题用于考试(这次考试用题是B 卷)。就我个人看,这次的考试是有一定的难度。但话又说回来,像这样认定性质的考试,参考人员都是长期从事价格鉴证工作,并且还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员,而考的又完全是专业题,没有一定的难度,各方面也是通不过的。
 
   杨:大家还有一种反映,都说试题中资产评估学的色彩太浓。
   张:我也听到过这种意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根据人事部的要求,这次出题人员必须是人事部认可的有关专家。这次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物价系统内的认定考试,不能自己出题考自己,否则将有失公允。第二,出题的专家主要来自国内知名学府,而且大都是我国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方面的权威人士。他们大都是由人事部直接认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评估师。第三,价格鉴证作为一个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工作理论、方法基本上是参照资产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目前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理论、方法体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淡化了一些资产评估理论方面的色彩,增加了一些价格鉴证实务方面的内容。我想,这次考试,是在我们的专家队伍还没形成的情况下的第一次考试。以后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就好办多了,因为我们已有3000 多个价格鉴证师,今后可以选一些自己的专家参与出题。

   杨:阅卷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敏感的工作。大家对阅卷问题非常感兴趣,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张:阅卷是我们这次价格鉴证师认定工作最重要的一环。对此,我们如履薄冰,慎之又慎,投入了大量人力,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价格鉴证师认定考试于4 月16日结束,按照人事部的要求,为保证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阅卷工作,我们拟定了阅卷工作方案。方案报委领导批准后,成立了由国家计委价格司、人事部职称司、国家考试中心、国家计委价格认证中心组成的阅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阅卷管理办公室以及安全保卫组、阅卷指导组、阅卷小组、质量监督检查组、登统组和后勤保障组等阅卷工作机构。同时,还制定了《阅卷管理岗位责任制》、《阅卷人员须知》、《阅卷人员技术要求》、《卷库管理章程》、《登统人员须知》、《阅卷登统管理办法》、《异常试卷认定办法》等规范阅卷工作的文件。阅卷工作从各省抽调 30名专家于4月20日至28 日集中在八达岭玉鼎山庄进行。阅卷前,对参加阅卷人员作了动员,组织进行了阅卷工作文件学习和试阅卷。具体阅卷分成六个组进行,每组中确定一名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复核工作。对各小组阅改的试卷,由质量监督组负责抽查,抽查率在 20%以上,并对重要分数段试卷进行重点抽查。在整个阅卷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试卷出入库登记制度,保证了试卷周转安全有序。在给阅卷小组分配试卷时,避开了阅卷人员阅改自己所在省的试卷。大家每天都工作十多个小时,保证了阅卷工作如期完成。
 
   杨:这次鉴证师认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是75分。有些地方同志认为这个分数定得太高,说大家都很忙,有的一天内做好几个案子的价格鉴定。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时效太强,不可能放下工作专门复习考试。特别是地市级价格事务所的领导,都是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业务骨干,应付考试的能力比较差。有些地方同志认为这个分效线定得太低,应定在 90分,既然是在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中有签字权的关键岗位上的专业人员,不仅要有较强业务能力,也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请您谈谈有关合格分数线的情况。
   张:75 分作为这次合格分数线,是经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计委反复研究决定的。人事部在这次鉴证师认定工作之前,曾进行了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税务师等多个专业技术职称的认定工作。价格鉴证师就是在总结了以上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价格鉴证师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大家这次考试的实际情况,经过调查研究,多方权衡决定的。有人提出以90分作为合格线,但是,由于这次认定考试的试题有一定难度,我们这次取得90分以上的人员只占报名人数的 14%。如果这样,我们将会有一部分确实具备了价格鉴证师执业能力的业务骨干不能被认定为价格鉴证师。如果分数大低,则可能有一些不具备价格鉴证执业能力的人员被认定为价格鉴证师,这不仅对提高我们这支队伍的素质不利,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到价格鉴证师资格的社会资信度。
 
   杨:在这次考试之前曾经有一种说法:这次鉴证师的录取是认定为主。但事实上是以分数为主。
   张:这一点不矛盾,这次考试本来就是在认定的基础上进行的考试。否则,如果按照人事部、国家计委人发 [1999]66 号文件的要求,获得价格鉴证师资格要参加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价格政策法规等五门课程的考试。我们这次只考了一门,当然是以认定为主。这次也有少数参加了考试、并取得不错成绩的同志,就是因为不符合认定条件,没有取得价格鉴证师资格。

   杨:这次全国已认定了3000 多个价格鉴证师,明年四月份又要面向社会考试,价格鉴证师将会形成一支较大的队伍。关于价格鉴证师的管理问题,您是如何考虑的。
   张:加强对经济鉴证类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鉴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是政府的职能。但就具体鉴证行业而言,主要还是通过自律组织如行业协会等来建立自律机制,做好行业内部的协调、管理工作。对于价格鉴证师队伍来说,政府价格部门要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继续做好指导工作,做好对价格鉴证行为的规范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自律机制的建立。
 
   杨:在涉案物品价鉴证证方面,由国家计委认定资格的,除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外,还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请您谈谈这两种资格的相互关系。
   张:以上提到的两种执业人员资格形成了国家计委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管理体系。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人事部、国家计委印发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价格鉴证师有明确的定位。价格鉴证师是指符合价格鉴证师报考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关键岗位上的专业人员。报考价格鉴证师的人必领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价格鉴证师还要通过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等五个科目的考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取得价格鉴证师的条件是比较高的。2、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根据国家计委 1997年9月16 日计价费 [1997]1662号《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人员持证上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是指在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部门设定的,已经同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服务的价格事务所执业,专职从事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工作人员资格。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1)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3)从事三年以上价格工作或从事一年以上价格评估工作。(4)接受过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组织的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专门培训,考试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从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关键岗位的执业资格,后者是从事这项工作一般的从业资格。
 
   杨:近几年来,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方面的立法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通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条例或政府令的形式,制定了有关法规和规章。其中有的规定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这与我们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否有不一致的地方。
   张:由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的较晚,各地制订了一些人员资格制度,这对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管理,促进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人事部、国家计委已制定了价格鉴证师制度,国家计委也制定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各地都要执行统一规范的执业和从业资格制度。目前,国务院正在清理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国务院清整办对价格鉴证行业的规范管理,已提出了加快立法工作的要求。我们将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价格鉴证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和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杨:当前,有关价格鉴证师方面有哪些工作要做。
  张:当务之急是搞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的发放和注册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准备。另外还要搞好明年四月份面向社会的考试工作。当然,在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设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鉴证师的执业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都要逐步制定。总之,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杨:现在全国已有 3632 名价格鉴证师,您作为国家计委价格司分管这方面工作的领导,请您给这些价格鉴证师说几句话。
  张:我们为建立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家为获取这一执业资格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希望大家能忠于职守、爱岗教业、勤勉好学、努力工作,珍惜价格鉴证师的责任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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