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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雪何须怨 春风暖人心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21:44:52 点击量:

新化县矛盾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一起重大矛盾纠纷 

  

  

  2010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持续时间特别长,连续下了好几场,地面积雪了多达一尺厚。常说“瑞雪兆丰年”,但炉观镇思礼村的何爱良,却在这个冬天,因为雪而飞来横祸。这个下雪的冬天,他蒙受损失上百万元。 

  2010年夏,何爱良发动当地群众合伙开办了“新化县鑫雅木业制品有限公司”,并决定在本村后山处择址建厂房加工木器,做木衣柜等家具加工。9月底何爱良通过广告联系到山东临沂成鑫钢结构公司,与其签订了承包合同,将公司厂房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材料采购整体承包给成鑫钢结构公司,工程面积达672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93万,工期为100天。

  2011年元月9日下午3点,几场暴雪过后,在建的厂房轰然倒塌,现场一片狼藉。双方多次交涉和谈判,何爱良等人认为是安装技术问题,要求成鑫钢结构公司负全部责任,而成鑫钢结构公司认为纯属自然灾害,公司不存在质量与技术问题,不应赔偿,最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补偿。双方僵持着,半个月没有一点结果。

  临近春节,大雪仍在继续,史老板没向何爱良等人打招呼坐车直接回了山东,何爱良等人见势不好,立即向县调处中心申请调解。受案后,三调联动办工作人员认为该案涉及资金大,并且是跨省纠纷,丝毫不敢懈怠,立即安排了专人顶着风雪与何爱良等一同赶到山东,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山东临沂找到了史老板家。面对找上门来的何爱良和当地法律工作者,史老板心有愧疚,答应待春节一过便回湖南与何爱良等人进行调解。 

  20112月,元宵节刚过,县调处中心副主任伍铁希、调解员伍玉龙立即带队进入现场调查,6700余平方的厂房一片狼藉,在勘测了实地面积、取了钢材样品、初步估算了损失后,调处中心的人在何爱良家进行了现场调解。发包方何爱良提出自己一方的损失达130万余元,要求承包方承担全部。承包方史老板认为:厂房倒塌不是钢材质量和安装技术问题,这所以出现耽误工期以至倒塌的后果,是因为从12月中旬开始一直下雪,应属于自然灾害,所以损失只能根据公平原则适当承担,自己愿意承担的赔偿数额不超过15万元。初次调解宣告失败。

  38日一群外地人拥入了县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室,他们是史老板的亲属,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担心史老板在新化受到不公正对待。伍铁希主任接待了他们,详细说明了调解情况,请他们对政府的调解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并建议留下两位家属继续参与调解,其他人则返回山东。 

  20113月21,县调处中心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庭进行调解,一入场,何爱良没有在施工现场时的盛气凌人了,史老板也没有了当初的桀骜不驯。进入调解程序时,何爱良把赔偿主动降到了50万元,说“这是最低要求”后便不再作声。史老板坚持这是天气原因所致,只愿意承担18万元的赔偿,话一说完,也不再多言。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尴尬局面,看似无言却是激流暗涌。

  见此情形,首席调解员伍铁希将调解员分组分头做双方当事人意见,伍铁希跟何爱良讲起了以前的一些调解案例,举例说明如果对方当事人无执行能力,就是上法庭判决也没有意义,何爱良苦叹一声“延误工期间接损失就算了,原材料钱损失他还是要承担主要责任。”那头伍玉龙做史老板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表示愿意服从调解员意见。调解员沟通意见后,首席调解员以“判官”的“拍板”形式,“一言堂”定下30万元的赔偿数额。双方均表示没有异议,服从调解。

  一起跨省界的纠纷,损失达百万的案子,经县矛盾纠纷调中心人员长达2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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